天门市财政局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公告 (第 2316000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按照《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发[2023]14号)要求,2023年8月8日至8月21日,天门市财政监督局检查组对天门市陆羽小学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的会计信息质量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结果表明,天门市陆羽小学未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未将单位专用收款银行账户发生额纳入单位账簿核算;未经审批配置固定资产、未按规定将固定资产纳入账务管理和资产登记,涉及资产价值19,500元;购置资产询价程序不规范,询价文件未填写询价时间、报价截止时间、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未附供应商营业执照,供应商询价文件不是原件;签订合同不规范,无订立合同双方代表签字,无合同签订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已依法下达处理决定,责令改正。截至2023年10月26日,天门市陆羽小学已调整会计账目,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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