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财政局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公告 (第 231600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按照《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发[2023]14号)要求,2023年8月23日至9月8日,天门市财政监督局检查组对天门市天城水务有限公司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的会计信息质量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结果表明,天门市天城水务有限公司会计核算不规范,工程报装项目按工程完工决算确认收入,未按完工进度百分比确认收入;个别环节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执行存在不足之处,其中对个别合同签订缺乏关键要素、支付226,400元监理费所附监理合同无甲方委托人或代理人的签字;财务报告附注对无偿调拨的重大资产变动未作披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已依法下达处理决定,责令改正。截至2023年10月26日,天门市天城水务有限公司已调整会计账目,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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