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天门市科技局
发布日期
2024-05-11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九条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5-11 16:07 来源:天门市科技局

一、起草背景

2021年11月,天门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天发〔2021〕17号)。政策实施三年来,累计兑现科技创新奖补资金6710万元。在政策引导下,全市科创能力大幅提升,高新技术企业从44家增长到149家,增长2.4倍,科技型中小企业从52家增长到359家,增长5.9倍,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平台增长到53家,建成省级创新型县(市)。然而对标周边县市,我市创新主体不强、研发投入不足、创新创业平台支撑作用不够、创新氛围不浓等问题依然存在,且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政策覆盖面不够问题突出,政策文件亟待修订完善。

、主要内容

九条意见》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研发投入在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基础上,再按当年研发费用总额的5%给予补贴。在加大创新主体培育力度方面,对首次入选省高企百强名单的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入选省科创“新物种”企业,最高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在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方面,将聚焦重点产业需求,组织实施一批市级科技项目,每个项目给予20万元项目经费支持。《九条意见》激励研发机构建设,对新认定的省级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综合性技术创新平台、产业技术研究院、专业型研究所(公司)等,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获批的院士工作站、科技小院、省级专家工作站,分别给予建设主体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在全面布局创新创业孵化平台方面,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100万元、4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九条意见》还对加强平台绩效管理、支持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实行“一事一议”等方面制定激励办法。

《九条意见》在原有科技创新政策文件基础上进行了优化调整。从形式上看,更加简洁明了从内容上看,覆盖面广,体系更完善具体表现为:对原有政策执行效果比较好的条款进行了保留,如高企奖补政策;新增了部分条款,如对企业入选高企百强、获批科创新物种企业入围创新创业大赛等给予奖励;调整了部分条款,如对研发投入从对增量部分奖补调整为对总量奖补,以便与《关于支持工业企业倍增的七条意见》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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