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民政局积极配合开展《湖北省慈善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4-08-19 08:58 来源:天门市民政局

81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宇慧带队对我市贯彻实施《湖北省慈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工作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先后来到马湾镇马湾社区、市民政局一楼应急慈善捐赠物资仓库、万林实验小学等地,通过现场察看、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天门市“幸福家园”村社互助项目建设运营情况、应急慈善捐赠物资管理情况、天门市慈善总会万林教育发展基金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市民政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教育局、税务局等单位就各自贯彻实施《条例》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参与执法检查的市人大代表就进一步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提出了意见建议。

市民政局局长谢金才表示,自《条例》实施以来,秉承“安老、扶幼、助学、济困、赈灾”的宗旨,依法依规开展慈善活动,拓展募捐渠道,优化公益项目,让天门慈善品牌越擦越亮。在慈善安老上,“温暖工程”项目惠及全市26所农村福利院,投入400万元慈善资金改善孤寡老人的居住环境;设立天门市慈善总会“彤辉智能关爱基金”100万元,用于关心关爱邓巷村留守老人。在慈善扶幼上,筹集善款172.2万元,建成7所“关爱儿童之家”;天门市“童声合唱团”乡村音乐教育项目,惠及48所中小学、6万多名农村儿童。在慈善助学上,开办2079个各类别慈善“阳光班”和“英才班”,资助特困、特优学生3623人,筹集善款3678.5万元;设立市慈善总会“万林教育发展基金”、“奥美教育发展基金”、“红烛教育基金”等7个内设专项冠名基金,已筹款2122.63万元。在慈善济困上,“幸福家园”村社互助项目惠及村社282个,发布项目总量531个,筹集善款6231.65万元;“医路同行”慈善医疗服务项目,救助1819名贫困大病患者,筹款733.33万元。在慈善赈灾上,新冠疫情期间募集善款11126.42万元;2021年,市政府驰援山西防汛救灾资金50万元,筹集河南防汛救灾捐款5.37万元;2022年,举办了天门市援沪捐赠物资活动,向上海交通大学捐赠100多吨生活保障物资;2023年,启动“支援甘肃积石山县地震”项目,425人捐赠善款6.38万元。下一阶段,继续把《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建立慈善资金、物资、人员等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发挥慈善事业的普惠性、应急性和专项性作用,努力开创以法促善、依法行善的新局面。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宇慧强调,要加强《条例》宣传学习,营造良好的慈善活动环境,激励更多的组织和个人参与慈善活动;要对标对表《条例》,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得实惠;要扬长补短,进一步对上争取慈善项目和资金,加强沟通对接,让捐赠承诺协议按时按额度兑现,同时,加大对慈善活动的监管力度,不断提高公信力,集聚正能量,推动我市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天门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科 董贝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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