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4-23196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6月04日
名称
关于规范2024年度中高考、端午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04日

关于规范2024年度中高考、端午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

发布时间:2024-06-04 09:08 来源: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4年中高考、端午节临近,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确保重要节日、重要时段市场价格平稳有序,切实维护考生家长和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价格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北省价格条例》《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自主定价领域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要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合理合法履行自主定价权,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电子商务平台等经营者在开展端午节促销活动时,应当清晰醒目标示活动信息,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误导消费者;不得将自主制定的价格谎称为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不得借节日之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强制搭售和捆绑销售。

三、宾馆、酒店经营者要自觉遵守价格承诺,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不得采取虚构原价、虚假打折、模糊标价等手段误导、欺诈消费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客房价格,不得以缩短结算起止时间变相提高客房价格;不得在客房价格中强制搭售商品,变相大幅度提高宾馆酒店客房价格;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订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

四、出租汽车等市场营运相关经营者要自觉遵守价格行为规范,使用安装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计程计价设备,按计价器收费,不得随意提高票价标准,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运价;不得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不得使用虚假、令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手段实施价格欺诈。机动车停车场要严格做好收费公示,不得在标价外加价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应严格执行政府定价。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中高考、端午节期间考点周边住宿、餐饮、交通、停车等重点领域和文具以及粽子、禽蛋、肉类等商品价格监管,依法严厉查处价格串通、哄抬物价、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和经营秩序稳定。

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全市各经营者主体及相关单位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相关票据、凭证、图片等证据,及时拨打 12315或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天门市市场监管局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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