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5-17159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5月30日
名称
关于规范端午节期间粽子市场价格秩序和产品包装行为提醒告诫函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30日

关于规范端午节期间粽子市场价格秩序和产品包装行为提醒告诫函

发布时间:2025-05-30 11:02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端午假期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优化节日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防止粽子、茶叶、酒类等节假日产品价格违法、过度包装等行为发生,天门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各食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发布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执行过度包装规定。倡导绿色低碳包装和简约适度消费理念,严格执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及其第1号修改单标准要求,包装层数不得超过三层,不得与超过其价格的产品混装,坚决抵制过度包装。

二、严格遵循价格市场秩序。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做到价签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完整、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相应标价。

三、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避免过度包装。

自本提醒告诫发布之日起,相关生产经营者应高度重视,切实规范粽子市场价格秩序和产品包装行为。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价格和过度包装检查力度,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从重查处。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有关经营者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价格和过度包装等违法违规线索,请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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