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万冬林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的公告
万冬林:
身份证号码:429006********063X
地址:天门市**镇**村六组
我局于2024年7月17日作出的《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天水催字[2024]1号),因无法以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送达该《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天水催字[2024]1号)。根据《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规定,现将《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天水催字[2024]1号)予以公告送达。公告期三十日,公告期满后,视为送达。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天水催字[2024]1号)
天门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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