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现医保“双通道”和“单独支付”药品省内异地购药直接结算

发布时间:2024-08-13 11:11 来源:天门日报

近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为进一步方便市内参保群众,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购药垫资负担,从6月1日起,我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根据病情,需要使用“双通道”和“单独支付”药品的患者,已申请取得“单独支付”药品用药资格且备案在有效期内的,在我市统筹区域以外的“双通道”和“单独支付”药品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直接实行“一站式”报销结算,不用再返回参保地手工零星报销。
  “双通道”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谈判药品(主要是用于治疗罕见病、恶性肿瘤的高值药物)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单独支付即患者使用部分谈判药品时,药品费用由医保基金与定点医疗机构单列结算。参保人员在我市医保窗口或市一医填写相关表格,获得我市单独支付药品用药资格后,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即可在省内开通异地直接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按流程使用并即时报销。
  据介绍,该功能上线,确保了符合条件的市内参保群众在省内任何地方都能享受到无缝对接的药品供应与即时结算服务,不仅简化了购药流程,还极大地缩短了报销周期,有效缓解了患者的资金周转压力,大大提升了就医效率和患者体验。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