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4-04-11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关于《天门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4-11 09:00 来源:天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0日,天门市政府发布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门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天政发〔2024〕8号,以下简称《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和依据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规模扩大和人口增长,供水设施建设也快速发展,城市供水量、用水量不断增加,供需矛盾日渐突出。同时为填补我市城市供水方面法规空白,顺应当前供水管理工作的新形势,加强城市供水用水管理,促进我市供水用水和其他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城市供水条例》《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制定意义:为了保障城市供水用水安全,维护供水企业和用水户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我市供水安全保障和城市供水管理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又好又快发展。

总体考虑:2022年11月21日,市委印发的《天门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开展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其中明确要求应配套地方人大或本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城市节水、供水管理方面的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3年8月,依据《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充分借鉴省内其他地市城市节水和供水管理工作的做法,市住建局草拟了《办法》。2023年9月,书面征求了市发改委、市水利和湖泊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国投集团意见,并由市政府牵头组织专题会议进行了讨论研究。2024年3月在市住建局网站正式公告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同时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4月10日,市政府印发《天门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四、《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四十三条,分总则、规划和设施管理、供水管理、用水管理、节水管理、附则。

1.总则。主要为制定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各相关部门职责等。

2.规划和设施管理。主要规定了供水规划制定、饮用水源地管理和保护、供水工程建设等工作要求。

3.供水管理。主要明确了供水单位必须承担的责任、水价的制定和调整要求、城市供水设施的管理维护与责任划分,同时要求新建住宅供水应按照“水表出户、一户一表、计量到户”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

4.用水管理。主要确定了水费缴纳、水表计量、超定额累进加价、供水工程使用材料等方面要求,并对影响城市供水安全的各种行为进行了禁止规定。

5.节水管理。对节水制度、节水规划、用水计划等进行了明确,同时要求用水单位应当实行“节水三同时”制度,配套节水设施和工业用水应使用节水工艺和设备,提高用水效率。

6.附则。主要对违法违纪处理规定就行了明确,并规定《办法》解释部门和施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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