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精神病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批后公告
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批后公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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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设守法承诺书 为依法实施天门市精神病医院门诊综合楼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特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全体市民郑重承诺: 1、严格按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实施建设。 2、若在建设过程中需要调整已批准的规划,一定先征询公众意见,按程序重新报批后,严格按批准的规划实施。 3、如果违反以上两条,自觉接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和城管规划执法部门给予的“限期拆除”或“没收”的行政处罚,决不谋求“罚款补办手续”,并自愿承担因实施违法建设而导致的所有相关执法机关的行政、司法开支。 请社会监督。 法定代表人:聂志华 建设单位联系人:吴波 联系电话:13997979991 2024年7月25日 城乡规划管理承诺书 为了确保天门市精神病医院门诊综合楼项目严格按规划实施,我们特向全体市民郑重承诺: 1、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对此建设项目实施严格的批后管理。 2、若此项目发生违法建设行为,我局一定依法处理,并及时移交城管规划执法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从重给予行政处罚。 请社会监督。
管理责任人:徐凯 举报电话:15907229380 2024年7月25日 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建设单位 | 天门市精神病医院 | ||||||
项目名称 | 天门市精神病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 | ||||||
项目地址 | 天门市精神病医院东侧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字第429006202400097号 | ||||||
批准日期 | 2024年7月25日 | 建筑面积 | 11354平方米 | ||||
用地性质 | 医疗卫生用地 | 建筑层数 | -1-8层 | 建筑高度 | 33.4米 | ||
容积率 | 1.7 | 建筑密度 | 28.89% | 绿地率 | 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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