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皂市镇中心卫生院血液透析室批后公告
天门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批后公告牌
尺寸5m*2.5m 规划总平面图(保留尺寸,带红章原件扫描,只允许等比缩放) QQ2514027805 (公示图做好后发QQ或者邮箱给我们核对) 贴墙上或者安装好后拍张照片用A4纸打印交给我们工作人员 配套费缴清后可以领取证件 不指定任何一家广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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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设守法承诺书 为依法实施天门市皂市镇中心卫生院血液透析室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特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全体市民郑重承诺: 1、严格按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实施建设。 2、若在建设过程中需要调整已批准的规划,一定先征询公众意见,按程序重新报批后,严格按批准的规划实施。 3、如果违反以上两条,自觉接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和城管规划执法部门给予的“限期拆除”或“没收”的行政处罚,决不谋求“罚款补办手续”,并自愿承担因实施违法建设而导致的所有相关执法机关的行政、司法开支。 请社会监督。 法定代表人: 李碧波 建设单位联系人:杨鹏高 联系电话:13972934927 2024年9月5日 城乡规划管理承诺书 为了确保天门市皂市镇中心卫生院血液透析室建设项目严格按规划实施,我们特向全体市民郑重承诺: 1、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对此建设项目实施严格的批后管理。 2、若此项目发生违法建设行为,我局一定依法处理,并及时移交城管规划执法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从重给予行政处罚。 请社会监督。
管理责任人:张黎明 举报电话:17671002652 2024年9月5日 天门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 ||||||
建设单位 | 天门市皂市镇中心卫生院 | ||||||
项目名称 | 天门市皂市镇中心卫生院血液透析室建设项目 | ||||||
项目地址 | 天门市皂市镇中心卫生院院内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字第429006202400119号 | ||||||
批准日期 | 2024年9月5日 | 建筑面积 | 602.2平方米 | ||||
用地性质 | 医疗卫生用地 | 建筑层数 | 1层 | 建筑高度 | 3.8米 | ||
容积率 | 0.33 | 建筑密度 | 10.48% | 绿地率 | 3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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