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3-22644
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侯口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23年09月07日
名称
侯口街道城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07日

侯口街道城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3-09-07 08:34 来源:天门日报

为全面改善城镇面貌和农村人居环境,切实整治市容村貌,全力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促进城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城乡新环境,侯口街道党工委决定,从2023年7月至2024年1月,在全处开展城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聚焦人民群众所需所盼,深入践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通过开展城区环境、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实现城镇面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提升。

二、组织领导

成立侯口街道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刘      

组长贺生波周淑芬  敖亚军   

史玉兵龚文霞涂红梅    

倪亚夫  浣子然张传兵    

  杨国华  许少军

何建华伍志勇  肖德才

徐江波毛钺文      

代品华  吴勇军  罗赛军   彭泽兵   

向社华  杨小林  罗文学   

涂义平  李敬华  周红平   林振华

刘志华 伍广学  叶银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公室由张传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城市社区环境整治

1.违法建设整治行动。全面摸排违法建设现状,建立违法建设基础数据库。以抢建新建、突破控制性指标乱建为重点,坚持依法依规、分类处置,拆建管并举,确保存量见底,杜绝增量。以共同缔造理念指导违法建设专项整治,统筹推进拆违治脏、拆违改造、拆违建绿、拆违添景。(责任单位:城建办、群力社区、长湾社区、接官社区、侨乡社区、友谊社区)

2.毁绿侵绿占绿整治行动。对“毁绿种菜”“侵绿违建”“占绿堆放”等行为,通过教育劝阻、自行整改、强制清除等多种手段,依法进行整治复绿,对严重毁绿侵绿占绿违法案件依法处理。对裸露地块、公共绿地损坏部分及时补植,保证绿地质量;对收而未用、拆而未用,供而未建的闲置用地,通过建设生态停车场、绿地游园等方式进行整治。(责任单位:城建办、群力社区、长湾社区、接官社区、侨乡社区、友谊社区)

3.易涝点整治行动。针对汇侨大道楚天尚城段、三乡路陈方社区段、长湾小区门口、汇侨大道至东环线、南洋大道至状元路、高新园农贸市场至南洋大道路口等易涝点,制定整治计划,有序推进改造,按照“一点一策”要求,尽快实现城区积水点动态清零,区域性积水风险基本消除。(责任单位:城建办、群力社区、长湾社区、接官社区、侨乡社区、友谊社区)

4.杂乱管线整治行动。对未按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设置的各类强弱电线缆进行全面清理和整治,由各专业管线单位按照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实行统一规范铺设,强化后期管护。对私拉乱接的各类管线,由各专业管线单位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拆除。对已废弃不用、占道的各类杆架由各权属单位自行拆除,明确各类强弱电、综合井盖管护责任,规范井盖日常管理。(责任单位:城建办、群力社区、长湾社区、接官社区、侨乡社区、友谊社区)

5.城市立面整治行动。加强施工工地各类围挡日常管理,做到高度、外观、色彩统一,商业广告和公益广告设置比例符合要求,开展沿街店铺、建筑立面“清污除垢”行动,确保管理单元内沿街(巷)户外广告设置符合规划管理要求,无破损残缺、无安全隐患,持续治理楼顶广告、墙体广告,擦亮“城市天际线”,保障群众“头顶上的安全”。(责任单位:城建办、群力社区、长湾社区、接官社区、侨乡社区、友谊社区)

6.垃圾渣土乱倾乱倒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建筑装潢垃圾、大件垃圾及少量建筑渣土在城区、城乡接合部闲置空地、池塘等地乱倾倒造成卫生死角等问题,建立台账,逐一整改,依法查处偷倒乱倒行为。重点清理熊河社区7、8组高架桥下、熊河小区西边的建筑垃圾。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规范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及建筑渣土消纳处置操作管理。(责任单位:城建办、群力社区、长湾社区、接官社区、侨乡社区、友谊社区)

7.背街小巷整治行动。重点治理路面不平、路灯不亮、污水乱排、管线乱拉及出店经营、占道堆物、流动设摊现象,重点整治侨乡农贸市场乱扔垃圾、中央公园东面乱堆乱放、长湾小区乱停车等问题,落实常态化管理措施,做到整洁、规范、有序,在此基础上,落实背街小巷环卫保洁,实施专业化保洁,明显提升背街小巷环境卫生面貌。(责任单位:城建办、群力社区、长湾社区、接官社区、侨乡社区、友谊社区)

8.停车秩序整治行动。积极推进智慧停车建设,整合城区停车资源,实行城区停车“一张网”,实现资源引导、车位共享、智慧停车,提高停车资源的有效利用率。加大停车泊位建设力度,充分利用周边闲置地块、边角地带、建设公共停车场或临时停车场。积极鼓励社会各方参与停车设施建设,努力提高停车泊位供给;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在不影响安全管理和方便办事的前提下,积极开放专用停车设施。(责任单位:城建办、群力社区、长湾社区、接官社区、侨乡社区、友谊社区)

9.建筑工地整治行动。规范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围挡达标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覆盖率、扬尘管控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均达到100%。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开放置并及时清运,做到工完场清。(责任单位:城建办、群力社区、长湾社区、接官社区、侨乡社区、友谊社区)

10.小区管理整治行动,明确侯口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标准规范,实现物委会全覆盖,逐步推进业委会全覆盖工作,全面压实小区管理者主体责任,确保小区公共区域设施整齐,环境干净整洁,垃圾桶清洁、分类有序,日常监管规范。对野蛮装修、乱搭乱建等违法行为,及时制止、依法处置。(责任单位:城建办、群力社区、长湾社区、接官社区、侨乡社区、友谊社区)

(二)开展农村社区环境整治

1.乡村违法建设治理行动。重点整治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镇主干道路周边乱搭乱建、伸店经营等行为,拆除影响村容村貌、交通及周边环境的违章建筑,大力推进干线农业看护房改造整治工作,按照“三统一、两合理”的原则,统一结构外型、统一外观颜色、统一用材质,做到面貌合理、朝向合理,形成与道路生态景观一致的建设亮点。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日常巡查力度,做好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监控预防。(责任单位:城建办、涂台社区、陈方社区、凡店社区、侯口社区、朱店社区、熊河社区、桂花社区、龙嘴社区、汪岭社区、快活社区、锦绣社区及所有农队)

2.路域环境治理行动。加强镇域所有道路路面清扫和道路两边垃圾清运。确保经十路、纬十路、友谊路、三乡路路面无碎石和杂物,道路两边无杂草、无小广告、无菜园围挡;全面拆除、清理公路沿线及村庄可视范围内的遮阳棚、破旧附属等临时建筑物以及残垣断壁废弃场所等,加强破损路面修补,建立健全道路沿线环卫保洁制度,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做好安全标识维护和非公路标志及广告标牌设施整治,提升道路安全水平。拆除废旧杆、重复杆,扶正倾斜杆,清除废弃线缆,田间多杆合并,规范“盘留”线缆,做到杆线安全、实用、美观。(责任单位:环卫办、涂台社区、陈方社区、凡店社区、侯口社区、朱店社区、熊河社区、桂花社区、龙嘴社区、汪岭社区、快活社区、锦绣社区及所有农队)

3.水域环境治理行动。以群众反映强烈的水域为重点,开展村内沟渠塘堰整治疏浚,清理东风支渠、杨家新沟水草等杂物,重点清除友谊社区西环线支渠边积存垃圾、白色污染、水面漂浮物,做到垃圾不入河,河岸无暴露垃圾。明确专人加强日常保洁,努力实现河道清洁、河水清激、河岸美丽。(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办、涂台社区、陈方社区、凡店社区、侯口社区、朱店社区、熊河社区、桂花社区、龙嘴社区、汪岭社区、快活社区、锦绣社区及所有农队)

4.生活污水治理行动。因地制宜采用不同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治理厨房污水、洗涤污水、厕所污水等生活污水。对城镇近郊的农村,推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村庄延伸;对离城镇生活污水管网较远、人口密集的村庄,建设集中处理设施,杜绝污水直排;对人口较少的村庄,以卫生厕所改造为重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杜绝化粪池出水直排,就地就近实现农田利用。(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办、涂台社区、陈方社区、凡店社区、侯口社区、朱店社区、熊河社区、桂花社区、龙嘴社区、汪岭社区、快活社区、锦绣社区及所有农队)

5.农村垃圾治理行动。重点整治熊河社区、凡店社区、朱店社区村湾、道路、公共场所、房前屋后、田间地头等区域的集存垃圾、废弃秸秆、动物粪便、建筑垃圾等。实施城乡生活垃圾统筹治理,强化日常清扫保洁,定点定时收集清运垃圾,做到重点地段日产日清,其他区城随满随清,组织开展环境卫生“门前四包”、清洁农户“十户联创”、文明户“星级评比”、垃圾分类“积分兑换”等活动,提高生活垃圾治理群众参与度,做到村城范围内干净整洁。(责任单位:环卫办、涂台社区、陈方社区、凡店社区、侯口社区、朱店社区、熊河社区、桂花社区、龙嘴社区、汪岭社区、快活社区、锦绣社区及所有农队)

6.房前屋后环境治理行动。按照“扫干净、码整齐、拆通畅、保常态”要求,全域开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突出整治接官社区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泼乱倒现象,落实“门前三包”“村庄清洁日行动”等工作机制,达到干净整洁适居的目标,对于房主长年不在家的房屋,组织党员干部、房主亲属和志愿者认领,房前屋后进行整治,并组织开展评比活动。(责任单位:环卫办、涂台社区、陈方社区、凡店社区、侯口社区、朱店社区、熊河社区、桂花社区、龙嘴社区、汪岭社区、快活社区、锦绣社区及所有农队)

7.庭院环境治理行动。重点围绕道路、沟渠塘堰、房前屋后进行绿化美化,做到应绿尽绿。突出保护乡村田园、河湖、原生植被、古树名木等,坚持适地适树原则,以乡土树种为主,乔灌结合,倡导自然式种植,因地制宜开展荒地荒滩绿化,引导鼓励村民通过栽植果蔬、花木等开展庭院绿化。在汪岭社区、龙嘴社区因地制宜建设小果园、小花园、小菜园、小茶园等,实现庭院绿化美化。通过农村“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植树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荒地、废弃地、边角地等开展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建设。(责任单位:环卫办、涂台社区、陈方社区、凡店社区、侯口社区、朱店社区、熊河社区、桂花社区、龙嘴社区、汪岭社区、快活社区、锦绣社区及所有农队)

8.农村闲置危房治理行动。按照“应拆尽拆、宜建则建、能修则修”的原则,分类进行处置。将闲置危房拆除工作与村庄规划有机结合,合理利用拆除后地块。对于拆除重建和维修加固的,指导户主按照农村住宅推广图集进行建设,在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同时,提升乡村风貌,助推美丽乡村建设。(责任单位:城建办、涂台社区、陈方社区、凡店社区、侯口社区、朱店社区、熊河社区、桂花社区、龙嘴社区、汪岭社区、快活社区、锦绣社区及所有农队)

9.公共区域环境治理行动。重点治理村域范围内的社区小广场、城南体育公园、杨家新沟公园、长湾公厕、高新园农贸市场公厕等公共设施,对广场内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对游园进行打理养护,对公厕进行保洁维护,确保广场、游园、公厕等环境干净整洁、公共设施完备管用。(责任单位:城建办、环卫办、涂台社区、陈方社区、凡店社区、侯口社区、朱店社区、熊河社区、桂花社区、龙嘴社区、汪岭社区、快活社区、锦绣社区及所有农队)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3年7月初)

各社区(农队)、处直单位针对各专项行动内容开展全面摸排,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治计划,明确工作目标、措施和具体要求,按月度予以分解。街道办事处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启动整治工作;组织开展舆论宣传和政策解读,加强正面引导,营造浓厚的专项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7月到12月底)

各社区(农队)、处直单位根据整治计划、目标任务、进度清单和相关工作要求,按时间节点推进整治工作。侯口街道城乡环境整治办组织开展月度考评并按月下发工作进展情况通报。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4年1月上

侯口街道城乡环境整治办组织对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结合月度考评结果,出具年终考核意见并综合通报整治情况。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月中下旬)

各社区(农队)、处直单位对城乡环境整治进行“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严防出现反弹现象,推进城

乡环境整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侯口街道城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侯口整治办”),统筹推进侯口街道城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社区(农队)、相关处直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对照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制定整治计划、行动方案,依法依规开展专项行动。要将专项行动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督查。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社区(农队)、相关处直单位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大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目标要求,最大程度取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全民参与整治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督查考核。侯口整治办要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

对各社区(农队)、相关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并根据督查和核实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月度考评和年终考核结果纳入社区(农队)、单位工作实绩考核内容,作为考核干部政绩和工作水平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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