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4-18148
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蒋湖农场畜牧办
发文日期
2024年03月27日
名称
蒋湖农场 关于印发《蒋湖农场2024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19日

蒋湖农场 关于印发《蒋湖农场2024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9 10:32 来源:蒋湖农场畜牧办

各分场、社区、村、大队场直各单位

根据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关于天门市2024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现将《蒋湖农场2024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湖北省国营蒋湖农场办公室  

2024年3月27日


蒋湖农场2024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应免尽免”的原则,紧紧围绕“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的防控工作目标、周密部署、强化措施、统筹安排,切实抓好蒋湖农场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等四种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以及非洲猪瘟、布病、动物血吸虫病、牛结节性皮肤病的监测防治预防控制等工作,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促进蒋湖畜牧业健康稳步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强制免疫

1.防控方针。坚持“预防为主”,贯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控方针。

2、免疫病种和范围。

(1)高致病性禽流感:对全场所有鸡、鸭、鹅等人工饲养的禽类,进行H5+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

(2)口蹄疫:对全场所有的猪、牛、羊进行O型和A型口蹄疫免疫。

(3)小反刍兽疫:对全场所有的羊进行小反刍兽疫免疫。

(4)对全场所有的猪进行猪瘟免疫。

3.免疫办法。

分类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

(1)规模养殖场。实行“先打后补”,即“规模养殖场自行采购强免疫苗、自主实施强制免疫、自愿申请先打后补,(“智慧兽医”平台)验收合格进行补贴。

规模养殖场标准。指达到备案管理规模标准的养殖场,即: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肉牛50头以上,羊100只以上,出笼肉禽10000只以上,存笼蛋禽5000以上,以及所有种畜禽场、肉牛养殖场。

(2)中小养殖场和散养户。实行防疫员上门免费疫苗注射,春秋两季组织开展集中免疫、平时不定期巡防补免的方式。

4.工作要求。

(1)免疫密度。按照“两个覆盖”(覆盖所有畜禽养殖场户、覆盖所有养殖畜禽)和“六个不漏”(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针不漏量)的要求,利用2个月左右的时间,力争在5月底之前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等四种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

(2)免疫抗体。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85%以上。

(3)免疫记录。加强免疫登记工作,对中小养殖场和散养户,要详细记录好畜禽存栏、出栏、补栏、免疫情况和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信息,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防疫员要加强指导,强化监管,督促其规范免疫记录,且免疫记录与畜禽标识相符,完善养殖档案。

(4)免疫信息报告。对疫苗使用和免疫情况实行报告制度,在集中免疫期间对免疫进展实行周报告,每周二上午11:00之前报送上周情况;其他时段对免疫进展实行月报告,每月3日(下午5:00之前)报送上月情况;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对紧急免疫情况实行日报告,于当日下午5:00前报送情况。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告工作,按要求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天门市防疫信息上报工作群QQ:700757285,联系人:黄浩文,联系电话:18910750342)。

(二)布病净化

1.技术路线。坚持“检测一扑杀一监测一净化”的技术路线,巩固前期净化成果。

2.净化目标。群阳性率下降到0.5%以下,个体阳性率下降到0.05%以下。

3.工作要求。

1)采样及送样。以羊养殖场(户)为单位,实行采样全覆盖。

2)检测及扑杀。及时进行检测,如有阳性,扑杀及时彻底。

3)消毒及防护。切实做好场区环境、饲养羊只、工作人员的消毒灭源和阳性羊处置的无害化处理工作,采样、送样、监测、扑杀全过程做好个人防护,确保不出现人员感染。

(三)动物血防

1.工作原则。坚持“两查两治一扑杀”原则。

2.工作目标。巩固传播阻断达标成果。

3.工作要求。

(1)做到采样、检测、阳性淘汰三个100%。

(2)疫区在秋防结束前上报牛羊存栏花名册、查治花名册。

(3)对疫区放牧牛羊实行全覆盖的投药治化疗。

(4)洲滩有螺地带实行禁牧,家畜“应圈尽圈”。

(四)疫苗耳标管理。对强制免疫疫苗和畜禽标识,要科学测算、按时申报、正确使用、严格管理,不得虚报冒领,不得倒买倒卖,不得人为浪费,不得违规使用。要认真做好疫苗台账,确保账账相符、帐表相符、帐实相符。

(五)“先打后补”

1.宣传政策。“先打后补”的最新政策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确保符合《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达到备案规模标准的养殖场要知晓政策、知晓标准、知晓程序。

2.强化监管。要监督指导“先打后补”养殖场自主做好强制免疫和重点动物疫病净化工作。

(六)非洲猪瘟防控

"五大环节"强化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十条措施。

1.养殖环节。做到生物安全防护常态化、自检阳性处置常态化。督促养殖场(户)严把流、物流、车流、猪流等生物安全防护关口,夯实封闭管理措施,加强科学饲养管理,切断疫病传播途径,构建有效生物安全防护屏障。推行养殖场"两检两隔离"制度(生猪进场前检测、日常定期检测和调入生猪隔离饲养、患病猪只隔离饲养)。规模养猪场全面实行非洲猪瘟自检(或委托检测),自检阳性的按规定程序上报并及时扑杀处置。

2.监测排查环节。落实疫情排查常态化和监测检测常态化。坚持做好《非洲猪瘟周报》的上报工作,做到数据真实、填写规范、报送及时。如遇疑似疫情,迅速按照程序上报并同步采取应急处置措施。要严格按照《湖北省动物疫病检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2021-2025年)》要求,切实做好辖区内非洲猪瘟常态化检测工作。

3.强化清洗消毒。按照《非洲猪瘟消毒规范》要求,重点针对生猪规模养殖场、运输车辆等,开展清洗消毒和技术指导。

4.检疫监管环节。落实调运监管常态化和落地监管常态化。强化申报检疫、生猪经纪人、运输车辆及指定通道建设监管。合理设置并公开检疫申报点,督促各类调运生猪主体必须申报检疫。调入生猪继续饲养的,督促养殖业主按规定实行落地申报、隔离观察;用于屠宰的,要按照《生猪屠宰检疫规程》查证验物;调入种猪、仔猪的,要重点查看非洲猪瘟检测报告。

5.综合管理环节。做到监督执法常态化、防疫消毒常态化。全方位组织对养殖、调运、屠宰、无害化处理等各环节的巡查排查,市级每年不少于4次,结合省级"双随机一公开"活动,强化监督执法。针对规模养猪场、无害化处理厂、病死猪掩埋点、屠宰场等重点污染场所和易造成病毒传播的关键环节,督促生产经营主体强化日常消毒。对非洲猪瘟存在散发风险的场所,实行专消毒。

(七)统筹做好其他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

按照农业农村部和省里要求,要持续重视和加强牛结节性皮肤病的防控。各地要统筹利用春防时间,根据辖区内牛结节性皮肤病、鸡新城疫、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狂犬病等疫病流行情况,按照农业农村部相关病种免疫技术规范和动物疫病应急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

(八)防疫信息化平台建设

要按照"湖北智慧兽医+"信息化平台建设的最新要求,切实抓好宣传培训,指导相关人员全面掌握填报要求,推动"先打后补"政策落实落地,最大限度激发规模养殖场户参与"先打后补"的积极性。

三、时间安排。

(一)强制免疫。3月17日之前春防开始,4月底之前基本完成普注任务。5月上旬开展查漏补注。5月中旬开展免疫效果评估。

(二)布病净化和血防。我们要在4月底之前完成统计、采样送样、治化疗等工作,同步接受市级春防考核验收。

四、组织保障

为切实做好蒋湖农场2024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完成市里布置的任务,成立蒋湖农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领导小组:

长:刘许林

副组长:易华金

员:徐献民李振林 祝广建马振海王国平魏付志王采田陈年山苑付春程乐全李新霞陈福林孙波安 何宏志曾凡贵曾庆勇谢先保

蒋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蒋湖农场畜牧服务中心,祝广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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