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3-10641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竟陵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23年05月06日
名称
竟陵街道办事处2023年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06日

竟陵街道办事处2023年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5-06 10:36 来源:竟陵街道办事处

  为切实推动我处秸秆露天禁烧工作,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根据《天门市2023年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处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落实秸秆露天禁烧工作责任,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力争不出现大面积火点、黑斑;力争不因秸秆露天焚烧引发负面舆情事件;力争不因秸秆露天禁烧工作不力被上级部门约谈或通报;圆满完成2023年秸秆露天禁烧各项工作。

  二、组织领导

  2023年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调整为办事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负责,组长由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吴彦广担任,副组长由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李育笋担任,成员由办事处党政办、纪工委、农业农村办、派出所、综合执法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农技、畜牧和各社区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办公室。夏秋两季禁烧重点时段,抽调派出所、农技、畜牧、党群中心等部门同志成立督查专班,负责全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巡查与督导。办事处蹲社区领导和机关干部要下沉一线,切实参与禁烧工作。各社区也要成立以社区书记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工作专班,完善四级包保联动体系,确保禁烧工作责任落实到田、到户、到人。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

  一是在全处范围内张贴《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每个社区不少于30张。二是利用“村村响”广播在重要节点每天上下午循环播放宣传秸秆禁烧相关文件和规定。三是在秸秆露天禁烧关键节点出动宣传车不间断巡回宣传,持续宣传焚烧秸秆危害、综合利用好处、政府禁烧的决心和措施。四是各相关社区在主要路口、道旁悬挂横幅,并按50-100亩/块设置或更新秸秆露天禁烧永久性宣传牌和干部包保责任牌。

  (二)强化收割管理

  加大对农机手和农机具的管控力度,提高秸秆机械化还田率。督促农机手进行低茬收割、粉碎还田,禁止无切碎、粉碎还田装置或切碎、粉碎还田装置不合格的农机下田作业,所有秸秆留茬高度严格控制在15厘米以内。

  (三)强化巡查处置

  农作物收割期间,各社区禁烧专班要加强巡查检查,尤其是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要进行不间断巡查,严格低茬收割管理,坚决禁止粉碎还田装置不合格的收割机下田作业。对不按规定进行低茬收割的,一律责令按标准重新作业或驱离。发现火点要及时扑灭,发现黑斑要及时清除。对于露天焚烧秸秆调查属实并造成影响的由公安部门进行教育和依法处罚。对各社区燃放第一把火或焚烧秸秆性质严重的责任人由公安部门严肃查处,并予以曝光,做到“宣传到位、管控到位、处罚到位”。办事处督查专班在农作物收割期间要坚持每日巡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对各社区火点黑斑情况进行记录汇总,作为年底考核结账依据。

  (四)严肃结账考核

  将农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纳入社区年终实绩考核内容,根据各社区秸秆露天禁烧工作量大小安排相应工作经费,年底按相关考核办法考核结账兑现,并对考核得分达90分以上且位居前三名的社区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2000元。对各社区出现违反相关规定焚烧秸秆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扣减一定的工作经费。对影响较大,累计焚烧面积较多,或被上级部门督查发现通报的,由办事处纪工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对于情节特别严重或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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