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4-31691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彭市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4年08月21日
名称
关于印发《彭市镇农村环境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21日

关于印发《彭市镇农村环境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1 16:57 来源:彭市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彭市镇农村环境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实施农村环境整治有关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我农村环境整治,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根据《天门市城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结合彭市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扣房前屋后整治、美丽庭院建设、村域公共区域环境治理、水路环境治理、违建治理等重点,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切实改善村容村貌,推动全镇农村环境由“清脏治乱”向“美化美好”转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主要任务

1.乡村违法建设治理行动。重点整治省道、县道和乡镇主干道路周边乱搭乱建、伸店经营等行为,拆除影响村容村貌、交通及周边环境的违章建筑。大力推进干线农业看护房改造整治工作,按照“三统一、两合理”的原则,统一结构外型、统一外观颜色、统一用材质,做到面貌合理、朝向合理,形成与道路生态景观一致的建设亮点。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日常巡查力度,做好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监控预防。

2.路域环境治理行动。加强镇域所有道路路面清扫和道路两边垃圾清运,确保路面无碎石和杂物,道路两边无杂草、无小广告、无菜园围档,全面拆除、清理公路沿线及村庄可视范围内的遮阳棚、破旧附属等临时建筑物以及残垣断壁废弃场所等。加强破损路面修补,建立健全道路沿线环卫保洁制度,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做好安全标识维护和非公路标志及广告标牌设施整治,提升道路安全水平。拆除废旧杆、重复杆,扶正倾斜杆,清除废弃线缆,田间多杆合并,规范“盘留”线缆,做到杆线安全、实用、美观。

3.水域环境治理行动。以群众反映强烈的水域为重点,开展村内沟渠塘堰整治疏浚,渠道重点清理水草等杂物,塘堰重点清除积存垃圾、白色污染、水面漂浮物,做到垃圾不入河,河岸无暴露垃圾。明确专人加强日常保洁,努力实现河道清洁、河水清澈、河岸美丽。

4.生活污水治理行动。因地制宜采用不同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治理厨房污水、洗涤污水、厕所污水等生活污水。对临近镇区的村庄,推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村庄延伸,对离城镇生活污水管网较远、人口密集的村庄,建设集中处理设施,杜绝污水直排;对人口较少的村庄,以卫生厕所改造为重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杜绝化粪池出水直排,就地就近实现农田利用。

5.农村垃圾治理行动。重点整治村湾、道路、公共场所房前屋后、田间地头等区域的集存垃圾、废弃秸秆、动物粪便.建筑垃圾等。实施生活垃圾统筹治理,强化日常清扫保洁,定点定时收集清运垃圾,做到重点地段日产日清,其他区域随满随清。组织开展清洁农户“十户联创”、文明户“星级评比”、垃圾分类“积分兑换”等活动,提高生活垃圾治理群众参与度,做到村域范围内干净整洁。

6.房前屋后环境治理行动。按照“扫干净、码整齐、拆通畅、保常态”要求,全域开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突出整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泼乱倒现象,落实“门前三包”“村庄清洁日行动”等工作机制,达到干净整洁适居的目标。对于房主长年不在家的房屋,组织党员干部、房主亲属和志愿者认领,房前屋后进行整治,并组织开展评比活动。

7.庭院环境治理行动。重点围绕道路、沟渠塘堰、房前屋后进行绿化美化,做到应绿尽绿。突出保护乡村田园、河湖、原生植被、古树名木等,坚持适地适树原则,以乡土树种为主,乔灌结合,倡导自然式种植,因地制宜开展荒地荒滩绿化。引导鼓励村民通过栽植果蔬、花木等开展庭院绿化,门前屋后因地制宜建设小果园、小花园、小菜园、小茶园等,实现庭院绿化美化。通过农村“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植树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荒地、废弃地、边角地等开展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建设。

8.农村闲置危房治理行动。按照“应拆尽拆、宜建则建、能修则修”的原则,分类进行处置。将闲置危房拆除工作与村庄规划有机结合,合理利用拆除后地块。对于拆除重建和维修加固的,指导户主按照农村住宅推广图集进行建设,在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同时,提升乡村风貌,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9.公共区域环境治理行动。重点治理村域范围内的广场游园、公厕等公共设施,对广场内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对游园进行打理养护,对公厕进行保洁维护,确保广场、游园、公厕等环境干净整洁、公共设施完备管用。

三、实施步骤

(一) 摸排阶段

各村针对各专项行动内容开展全面摸排,填写摸排表,制定整治计划,明确工作目标、措施和具体要求,按月度予以分解。

(二) 集中整治阶段

各村根据整治计划、目标任务、进度清单和相关工作要求,按时间节点推进整治工作。镇整治办组织开展月度考评并按月下发工作进展情况通报。

(三) 检查验收阶段

镇整治办对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结合月度考评结果,出具年终考核意见并综合通报整治情况。

(四) 巩固提升阶段

各村对农村环境整治进行“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严防出现反弹现象,推进农村环境整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彭市镇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整治办”)统筹推进彭市镇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村要切实履行职责,结合本村实际,对照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制定整治计划、行动方案,依法依规开展专项行动。要将专项行动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督查。专项行动结束后,各村要完善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切实巩固治理成果。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村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大力宣传农村环境治理的目标要求,最大程度取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全民参与整治的良好氛围。镇整治办会将月度考评结果每月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对连续两个月排名靠后的单位,提请镇委镇政府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将约谈情况公开曝光。

(四)严格督查考核。镇整治办将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相关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并根据督查和核实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月度考评和年终考核结果纳入单位工作实绩考核内容,作为考核干部政绩和工作水平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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