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3-18971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拖市镇
发文日期
2023年07月17日
名称
拖市镇镇区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03日

拖市镇镇区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3-08-03 16:58 来源:拖市镇


为进一步巩固擦亮小城镇行动成果,全面改善我镇城镇面貌,营造一个干净整洁、规范有序、宜居宜业的美好生活环境,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门市城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天办发电〔2023〕17号)精神和城镇管理法律法规要求,镇委、镇政府决定,从2023年7月至2024年1月,对镇区开展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聚焦人民群众所需所盼,深入践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通过开展镇区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不断改善城镇面貌,提升群众生产生活水平。

二、主要任务

1.镇区违法建设整治行动。全面摸清镇区违法建筑,建新未拆旧(含违章建筑、乱搭乱建的遮阳棚、违规张贴的广告牌等)底数,遵循“属地管理、联合执法、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疏堵结合、依法行政”的原则逐一登记造册,分类处理。加强镇域日常巡查,强化源头治理,拆防并重。今后镇区确需安装遮阳棚及搭建其他构筑物的,须报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审批备案,并按统一的规格制作,否则一律予以拆除。(责任领导:卢著贵,责任单位: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派出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拖市管理所)

2.经营秩序整治行动。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巷规范”的要求,镇区道路分级管理,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大力加强季节性水果摊、烧烤摊等规范管理,划定经营区域,明确经营时间,并加强摊点保洁管理,确保摊收场洁,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对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的行为人开展说服教育告诫,直至取缔。(责任领导:杨力,责任单位: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农技服务中心)

3.农贸市场整治行动。改善农贸市场内部环境,落实环卫责任区制度,加强日常保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快清快运、杜绝垃圾乱堆,污水漫溢等乱象。加强农贸市场周边整治,整治市场周边乱拉篷布、乱搭乱盖等影响镇容行为,规范市场内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提升周边镇容环境。(责任领导:陈贤辉、吴祖清,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农贸市场管理部)

4.户外广告整治行动。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对辖区内牛皮癣以及破损广告载体逐一进行清理,破损的迅速更新,需拆除的坚决拆除。对镇区主次干道两侧的大型户外广告实施全面管理,切实净化空间景观。定期清理维护社区户外信息栏,保持整洁美观。(责任人:龚方俊,责任单位: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所、拖市社区)

5.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以主次干道、主要交通路口为重点,开展停车秩序和黑车集中整治行动,对违法停放的车辆,综合采用事先公告、流动拍摄、违停处罚、拖移现场等手段,加大巡管和查纠力度。在有条件的公共区域合理规划建设和设置非机动车停车点,督促非机动车规范停放。(责任领导:邹少华,责任单位:派出所、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6.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加大镇区道路清扫力度,确保道路、人行道、道牙干净整洁,环卫设施干净完好,垃圾清运及时;加大对公共厕所的监管力度,定期进行保洁维护,对损坏设施及时维修;加大镇区黑臭水体、塘堰整治工作;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群众卫生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强化环卫执法,严厉查处乱倒垃圾及乱扔废弃物行为。严格落实“门前四包”(即:包门前卫生,确保垃圾入箱;包门前绿化,确保苗木整齐;包门前秩序,确保道路畅通;包门前管理,确保公用设施完整)和包保段面责任制,督促各镇直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居民户共同维护镇区环境卫生(责任领导:江剑,责任单位: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拖市社区、鑫诚物业、各责任单位)

7.电力、通信杆线整治行动。按照安全、实用、美观的要求,结合现场实际,弱电线路符合入地条件的采取入地方式整治,对不宜入地和暂不能实现入地的各类凌乱、垂落线缆,按照 统一规划的线路走向采取捆扎、套管等方式实施整治;清除停用、废弃的各类线缆,扶正倾斜杆,拆除废弃杆、重复杆,并修整杆洞与周边平齐一致。镇区杆线达到强弱分设、平整对称、捆扎均匀、标识清晰、色调统一、牢固安全、美观协调的标准。(责任领导:费志华,责任单位:供电所、电信公司、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3年7月初)

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和工作内容开展全面摸排,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治计划,明确工作目标、措施和具体要求,按计划组织实施。镇政府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启动整治工作;组织开展舆论宣传和政策解读,加强正面引导,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7月到12月底)

各镇直单位、拖市社区根据整治计划、目标任务、进度清单和相关工作要求,按计划推进整治工作。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月度考评并按月下发工作进展情况通报。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4年1月上旬)

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通报整治情况,做好迎接市级验收的相关准备工作。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月中下旬)

各单位结合各自职责与任务对镇区环境整治进行“回头看”, 及时查漏补缺,形成长效机制,严防出现反弹,齐抓共管推进城镇环境整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拖市镇镇区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卢著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文蕾、张雷同志为副主任,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镇区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各相关单位要明确专人,积极配合,全力推进镇区环境整治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扛起整治责任,对照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制定整治计划、落实具体措施,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要将专项行动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督查。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相关单位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加大对镇区环境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全民参与整治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督查考核。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相关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并根据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日常检查,狠抓各项整治工作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拖市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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